第52节(1/2)
在他腰上的手臂却越来越用力。
温热缠绵的吻还在持续,额头传来一丝冰凉的触觉。
明镜睁眼,长长的睫毛颤了颤,只见有细碎的雪花悠悠飘下,缓缓落在卓褚高挺的鼻梁上。
视线里,从天空飘落的雪花越来越密集,纷纷扬扬,像一片片羽毛。
他闭上眼睛无声微笑,反手抱紧了卓褚。
他喜欢卓褚,喜欢卓拉,喜欢这个世界。无论还能留在这里多久,这一刻的美好永远在他心底定格。
爱这个人,是岁月永远都带不走的。
爱这个人,相处一秒也是一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正式完结了。
下个世界,攻是流浪的乞丐,受是地主。
☆、乞丐x地主01
时值三月,早春,天色 yi-n 暗,温度湿冷,绵绵细雨不断。
乞丐一身褴褛,赤脚走在小镇里。
冰凉的雨丝落在身上,他伸手抹了抹脸颊,乱糟糟的头发纠成一团团垂下,满脸胡子邋遢,遮掩了大半面容,只露出一双锐利的眼睛。
这已经不知道是他走过的第几个村镇,乞丐习惯了不停的行走,习惯了与天地同眠,习惯了和野狗夺食物。
路上行人三两,因此乞丐走在路上并不惹眼。
他几天没有吃过东西,这会饿得厉害。
乞丐 t-ian 了 t-ian 唇,干涩的嘴唇泛起一层层脱掉的皮。
走过巷子,那里有几条土狗围着丢弃的食物一阵狂吠。
他停下脚步,视线直直的盯着,没多久,便往那被土狗围着的食物走去。
乞丐并不怕狗,他流浪这么多年能活到今天,靠的就是比野狗还不要命的凶蛮。
那几条土狗对着乞丐叫嚷几声,随后齐齐跑开,狗爪子奔跑时溅起一阵阵水花。
乞丐抹了抹唇,半蹲下身体抓起那已经被雨水得发软的食物,一阵狼吞虎咽往嘴里塞。
他还是非常饥饿,乞丐捂着肚子靠在巷子里,破旧的湿衣服紧紧黏在身上,雨势越来越大了。
一阵如针刺般的痛楚从小腹袭来,乞丐嘴唇一白,连绵细雨中竟疼出一头的汗。
眼前似乎越来越暗,乞丐使劲用手捶了几下脑袋,要死了么?
他倒在地上,路坑里积聚的雨水浸上他的脸颊。
明镜手持白色纸伞,头戴灰白色绒线毡帽,一身雪蓝棉袄正垫着脚尖走在路上。
“大小姐,你在哪儿?”
“大小姐……”
小街上,明镜不断呼喊。
昨夜近乎一夜未眠,天色发亮才稍稍入睡,睡不到两个时辰,突然想起猫还没喂。
大小姐是他前年在路边捡回来的流浪猫,巴掌大的瘦弱小猫,楚楚可怜的窝在他门前。
那天也是这样湿冷的早春时节,明镜心善,便把这只窝在屋檐下躲雨的流浪猫捡回来养。
病猫娇养,大小姐名字由此得来。大小姐非常黏他,每天天不亮就跳到床头把他闹醒,他也喜欢宠着小猫,久而久之,也习惯了早起喂猫吃东西。
没料到这日早晨大小姐竟然没有骚扰他,明镜睡不下,在宅里找了几圈不见它的身影,心中担忧,便换了衣服匆忙从宅子跑出来寻猫。
“大小姐……”
明镜走得急忙,额头沁出细细的汗。
有居民经过,看到明镜,谄笑道:“地主爷又出来找猫啦?”
明镜将额上的细汗擦拭掉,回道:“是呀,大小姐大清早的又不知道跑到哪里了。”
居民道:“我刚才路过前面那条巷子,好像有听到猫叫声。”
明镜顿了顿,道:“那我去前面找找,多谢。”
居民摆手道:“地主爷客气了,能为地
温热缠绵的吻还在持续,额头传来一丝冰凉的触觉。
明镜睁眼,长长的睫毛颤了颤,只见有细碎的雪花悠悠飘下,缓缓落在卓褚高挺的鼻梁上。
视线里,从天空飘落的雪花越来越密集,纷纷扬扬,像一片片羽毛。
他闭上眼睛无声微笑,反手抱紧了卓褚。
他喜欢卓褚,喜欢卓拉,喜欢这个世界。无论还能留在这里多久,这一刻的美好永远在他心底定格。
爱这个人,是岁月永远都带不走的。
爱这个人,相处一秒也是一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正式完结了。
下个世界,攻是流浪的乞丐,受是地主。
☆、乞丐x地主01
时值三月,早春,天色 yi-n 暗,温度湿冷,绵绵细雨不断。
乞丐一身褴褛,赤脚走在小镇里。
冰凉的雨丝落在身上,他伸手抹了抹脸颊,乱糟糟的头发纠成一团团垂下,满脸胡子邋遢,遮掩了大半面容,只露出一双锐利的眼睛。
这已经不知道是他走过的第几个村镇,乞丐习惯了不停的行走,习惯了与天地同眠,习惯了和野狗夺食物。
路上行人三两,因此乞丐走在路上并不惹眼。
他几天没有吃过东西,这会饿得厉害。
乞丐 t-ian 了 t-ian 唇,干涩的嘴唇泛起一层层脱掉的皮。
走过巷子,那里有几条土狗围着丢弃的食物一阵狂吠。
他停下脚步,视线直直的盯着,没多久,便往那被土狗围着的食物走去。
乞丐并不怕狗,他流浪这么多年能活到今天,靠的就是比野狗还不要命的凶蛮。
那几条土狗对着乞丐叫嚷几声,随后齐齐跑开,狗爪子奔跑时溅起一阵阵水花。
乞丐抹了抹唇,半蹲下身体抓起那已经被雨水得发软的食物,一阵狼吞虎咽往嘴里塞。
他还是非常饥饿,乞丐捂着肚子靠在巷子里,破旧的湿衣服紧紧黏在身上,雨势越来越大了。
一阵如针刺般的痛楚从小腹袭来,乞丐嘴唇一白,连绵细雨中竟疼出一头的汗。
眼前似乎越来越暗,乞丐使劲用手捶了几下脑袋,要死了么?
他倒在地上,路坑里积聚的雨水浸上他的脸颊。
明镜手持白色纸伞,头戴灰白色绒线毡帽,一身雪蓝棉袄正垫着脚尖走在路上。
“大小姐,你在哪儿?”
“大小姐……”
小街上,明镜不断呼喊。
昨夜近乎一夜未眠,天色发亮才稍稍入睡,睡不到两个时辰,突然想起猫还没喂。
大小姐是他前年在路边捡回来的流浪猫,巴掌大的瘦弱小猫,楚楚可怜的窝在他门前。
那天也是这样湿冷的早春时节,明镜心善,便把这只窝在屋檐下躲雨的流浪猫捡回来养。
病猫娇养,大小姐名字由此得来。大小姐非常黏他,每天天不亮就跳到床头把他闹醒,他也喜欢宠着小猫,久而久之,也习惯了早起喂猫吃东西。
没料到这日早晨大小姐竟然没有骚扰他,明镜睡不下,在宅里找了几圈不见它的身影,心中担忧,便换了衣服匆忙从宅子跑出来寻猫。
“大小姐……”
明镜走得急忙,额头沁出细细的汗。
有居民经过,看到明镜,谄笑道:“地主爷又出来找猫啦?”
明镜将额上的细汗擦拭掉,回道:“是呀,大小姐大清早的又不知道跑到哪里了。”
居民道:“我刚才路过前面那条巷子,好像有听到猫叫声。”
明镜顿了顿,道:“那我去前面找找,多谢。”
居民摆手道:“地主爷客气了,能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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