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1/2)
撒欢。
山中有些修为的小妖多数都知道他们山里来了个漂亮的家伙, 修为不明, 种族不明, 但是人很和善。
更重要的是,很可爱。
明日即是龙玉宗的宗门比武大会,各峰弟子都在紧张地准备中。
只可惜这种紧张氛围没有丝毫传递给北峰的破元山。
路易悬在半空, 悠悠地逗弄着一条挂在树枝上的小青蛇。
他已经思索了几天,昨日便和戚乌说好要一起进去深山中找来些灵宠养着。
“你所说的灵宠多是不能人形的兽,但在破元山,确实是只有些妖修的——”戚乌头疼极了, 有一个浣熊精天天来和他争宠就足够他受的,此时此刻这小祖宗竟然还想再养一个!
他的皮毛难道不好摸吗?
戚乌近些天来时时刻刻维持着原型, 简直快要忘记自己曾是一位威风凛凛的淬体期大妖了。他摇摇尾巴,享受着路易的小手在他背上从头撸到尾。
“未化形的妖修也是可以的。”路易直言。
说白了就是他喜新厌旧的性子让他有些腻了戚乌和碧溪的原身, 反正暂时闲着无事, 多抓来几头小动物玩又有什么关系?
于是,由着路易的恃靓行凶恃宠而骄,在比武大会的前一日, 两人早早地便爬起来, 进到山中捉宠物。
小青蛇嘶嘶吐着信子,一对本应冰冷的蛇瞳看起来竟然温情脉脉。
路易惋惜地叹了口气, 可惜这小蛇手感滑溜溜, 和他自己的尾巴似的。他最后又摸了一把小青蛇的脑袋,转过头四顾一番,开始茫然起来。
说起来宠物, 他四周倒是聚集起了一群群的小动物。那些家伙也很有趣,并不直接露面,而是躲在不远不近的位置假装巧合地被他发现。
路易看着几米开外蹲在草丛中露出一对长耳朵的那只兔子,撇着嘴巴走上前,一把抓着那双耳朵,拔萝卜似的从地里拽出一只白兔。
兔子也不挣扎,三瓣嘴一动一动地还在咀嚼一根多汁的草叶。
“耍小聪明?”路易笑眼弯弯。
他知道这里的动物多数都皮实得很,抓着耳朵被拎起来并不是什么让对方痛苦的事情,因而抓着兔耳朵的手心安理得地很。
兔子当然不会说话,只是咀嚼草叶的嘴巴讪讪地停下了动静。
路易把兔子转手抱在怀里,狠狠揉搓一把大白兔的绒毛,咂舌道:“如果我没找到其他好玩的,再回来找你,”
说着,他把看起来欣喜若狂的兔子又放回草丛,招来蹲在旁边老老实实的戚乌,随意地趴在了戚乌背上。
戚乌短短几天就习惯了作为坐骑的日子,他任劳任怨地迈开腿继续往森林深处走去,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好像是带着小祖宗出来郊游。
他早就把那群成了精的动物行为看在眼中,此时却也只能压下心中咕噜冒泡的酸意,尽力不带个人情感地建议:“这些体弱、没什么攻击性的动物多数修炼极快,想要化形不过百年时间便能达到。”
路易被微风吹得舒适,懒洋洋地揪着狼耳朵开口:“你是说,那兔子快化形了?”
“当然。他还试图伪装修为,不过却逃不过我的眼睛。”
“……”
路易对于大白兔的好感度骤降。
他想要养宠物的初衷便是想找一只可以让他抱在怀里撸毛还不用顾忌对方会有人身,而这兔子精的做法无疑是在挑战他的容忍度底线。
若是哪天他正给白兔撸毛,对方一转眼却在他怀里成了人身——他担心他会用白兔做出一顿麻辣兔头和红烧兔腿。
“大概是碧溪泄了密——”戚乌眯起眼睛,暗金色的瞳仁显得阴森森的。
两人商量来捉宠的事情并没有避着碧溪,大约是那多事的小子跑来森林中说了些什么有的没的,这才让这些——
山中有些修为的小妖多数都知道他们山里来了个漂亮的家伙, 修为不明, 种族不明, 但是人很和善。
更重要的是,很可爱。
明日即是龙玉宗的宗门比武大会,各峰弟子都在紧张地准备中。
只可惜这种紧张氛围没有丝毫传递给北峰的破元山。
路易悬在半空, 悠悠地逗弄着一条挂在树枝上的小青蛇。
他已经思索了几天,昨日便和戚乌说好要一起进去深山中找来些灵宠养着。
“你所说的灵宠多是不能人形的兽,但在破元山,确实是只有些妖修的——”戚乌头疼极了, 有一个浣熊精天天来和他争宠就足够他受的,此时此刻这小祖宗竟然还想再养一个!
他的皮毛难道不好摸吗?
戚乌近些天来时时刻刻维持着原型, 简直快要忘记自己曾是一位威风凛凛的淬体期大妖了。他摇摇尾巴,享受着路易的小手在他背上从头撸到尾。
“未化形的妖修也是可以的。”路易直言。
说白了就是他喜新厌旧的性子让他有些腻了戚乌和碧溪的原身, 反正暂时闲着无事, 多抓来几头小动物玩又有什么关系?
于是,由着路易的恃靓行凶恃宠而骄,在比武大会的前一日, 两人早早地便爬起来, 进到山中捉宠物。
小青蛇嘶嘶吐着信子,一对本应冰冷的蛇瞳看起来竟然温情脉脉。
路易惋惜地叹了口气, 可惜这小蛇手感滑溜溜, 和他自己的尾巴似的。他最后又摸了一把小青蛇的脑袋,转过头四顾一番,开始茫然起来。
说起来宠物, 他四周倒是聚集起了一群群的小动物。那些家伙也很有趣,并不直接露面,而是躲在不远不近的位置假装巧合地被他发现。
路易看着几米开外蹲在草丛中露出一对长耳朵的那只兔子,撇着嘴巴走上前,一把抓着那双耳朵,拔萝卜似的从地里拽出一只白兔。
兔子也不挣扎,三瓣嘴一动一动地还在咀嚼一根多汁的草叶。
“耍小聪明?”路易笑眼弯弯。
他知道这里的动物多数都皮实得很,抓着耳朵被拎起来并不是什么让对方痛苦的事情,因而抓着兔耳朵的手心安理得地很。
兔子当然不会说话,只是咀嚼草叶的嘴巴讪讪地停下了动静。
路易把兔子转手抱在怀里,狠狠揉搓一把大白兔的绒毛,咂舌道:“如果我没找到其他好玩的,再回来找你,”
说着,他把看起来欣喜若狂的兔子又放回草丛,招来蹲在旁边老老实实的戚乌,随意地趴在了戚乌背上。
戚乌短短几天就习惯了作为坐骑的日子,他任劳任怨地迈开腿继续往森林深处走去,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好像是带着小祖宗出来郊游。
他早就把那群成了精的动物行为看在眼中,此时却也只能压下心中咕噜冒泡的酸意,尽力不带个人情感地建议:“这些体弱、没什么攻击性的动物多数修炼极快,想要化形不过百年时间便能达到。”
路易被微风吹得舒适,懒洋洋地揪着狼耳朵开口:“你是说,那兔子快化形了?”
“当然。他还试图伪装修为,不过却逃不过我的眼睛。”
“……”
路易对于大白兔的好感度骤降。
他想要养宠物的初衷便是想找一只可以让他抱在怀里撸毛还不用顾忌对方会有人身,而这兔子精的做法无疑是在挑战他的容忍度底线。
若是哪天他正给白兔撸毛,对方一转眼却在他怀里成了人身——他担心他会用白兔做出一顿麻辣兔头和红烧兔腿。
“大概是碧溪泄了密——”戚乌眯起眼睛,暗金色的瞳仁显得阴森森的。
两人商量来捉宠的事情并没有避着碧溪,大约是那多事的小子跑来森林中说了些什么有的没的,这才让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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