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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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两周难得看见凌飞林之墨双双对对出现在图书馆、自习室里。

    林之墨终于考完了,凌飞还有两天。

    这天下午凌飞还在考最后一科,林之墨一个人在书法室里苦思幂想要写一副什么内容的书法作品送给凌志和宋冠蕊。

    宋冠蕊一再交代今天晚上回去吃饭,凌志也在,而且也知道了他们的事。

    林之墨愁阿愁,他第一次去凌飞家,要送什么好?他问凌飞他们喜欢什么?凌飞哈哈大笑,“宝贝,什么也不用买,人去就好,如果非要送东西,那就写副字吧,我上次跟大美妞说了让你写副字给他们看看的,我爸爸还蛮喜欢中国传统文化的,不是附庸风雅那种喜欢。”

    林之墨早上没有睡懒觉,去买了上好的生宣纸,拿出从家里带来了用惯了的一支北狼毫在纸上练着。

    林之墨从小就学各种才艺,到了高中,因为没有太多业余时间,有些才艺就没再继续了,但是书法和古琴他是一直坚持到现在,因为他爸爸把这两个爱好遗传给了他。

    林之墨在字帖上练了几个字,他有点嫌弃,看来这个书法还是要每天练的,虽然他参加了校书法社,但是写的时间还是太少。

    恋爱让人玩物丧志啊!

    林之墨练了好多个字,终于有点满意了,毕竟基础在那里。

    写什么呢?吉祥话?有点讨好的意思;励志语?这不应该是晚辈送给长辈的;哲理诗?更不适合晚辈写给长辈的……

    想了半天,还是按照自己喜好写吧,林之墨最喜欢的字体是行书,很长一段时间,他就只练行书。

    他从书法室里找出一本王羲之的《兰亭序》摹本,上面有好多书法大师的临摹作品,随便翻开一篇来看看,林之墨并不打算临摹他们的作品,他只是怕自己忘了《兰亭序》内容,尽管他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他要用自己的“林氏”行书字体写。

    林之墨比划着小心翼翼裁好生宣纸,小心翼翼铺好,提起狼毫,凝神聚气开始写了起来。

    “永和九年,岁在睽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

    差不多两个小时后,林之墨写完后简单落了款,盖上自己的印章,仔细检查这324个字中有没有错别字……还好没有。

    接到凌飞的电话时候,作品墨迹也差不多干了,林之墨小心翼翼把它卷起来放进一个纸筒里。

    凌飞来书法室接他的宝贝。

    林之墨很紧张,非常紧张,凌飞抱抱他,“没事的,宝贝,我爸爸平易近人,他肯定喜欢你的。”

    ……

    确实,当凌志在书房打开林之墨书写的《兰亭序》后,惊讶极了,这笔力完全不像个年轻人的。

    “王羲之的《兰亭序》你是用自己的字体写的?”凌志赞叹。

    “是的,叔叔,写得不好,让您见笑了。”

    凌飞和宋冠蕊凑过来看,虽然他们俩不懂书法,但也看得出这字非常漂亮,凌飞第一次体会到书法的魅力。

    凌志摇摇头,“这字飘逸俊秀、媚而不俗、这个行楷太漂亮了!”他抬头看看林之墨又说道:“字如其人!”

    凌志知道自己儿子跟个男的谈恋爱后,倒也没发表什么意见,从儿子跟宋冠蕊摊牌之后他就知道自己儿子这次是认真的了。

    他只是好奇儿子找了个什么样的男的,没想到林之墨仅用了一副《兰亭序》就立刻征服了凌志。

    因为“字如其人!”

    宋冠蕊说:“怎么样,大志,我没夸大小墨吧!”

    凌志笑而不答,小心翼翼收起作品,他对旁边的搂着林之墨肩膀的凌飞说:“儿子啊!你那两个狗爬字该好好练练了啊!你看人家小墨的字,都自成一体了。”

    凌飞嬉皮笑脸说道:“爸爸,我的也自成一体啊!‘凌飞体’。”

    凌志笑骂道:“滚!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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