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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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那孙子一巴掌。都是为了给你出气,这下好了,她要写检讨了。”

    顿了顿,她又打量了余烬几眼,继续说:“真不知道你个小玩意儿怎么走了这狗屎运,你现在算是出名了,因祸得福还有家人了。”

    家人?

    余烬一怔,这是个好久好久都没出现在她生活里的词了。

    如果不是长长的刘海,余烬此时此刻这副呆样大概要被徐安秋瞧光了。

    徐安秋没得到想要的兴奋、惊喜或是感动的反应,有些不乐意的撇撇嘴:

    “你可真是淡定啊你,方珩说她把你当家人了,以后都要罩着你。”

    第007章 方珩

    方珩。

    方珩方珩方珩。

    总是方珩。

    这是余烬最近经常听到这个名字,一而再再而三的,这让她很是有些烦躁。

    自从这人来到这里之后,自己的生活用天翻地覆来形容也不遑多让了。原本她就像雨后树下一朵灰扑扑的蘑菇,安静而没有存在感,这是于她而言最舒服的生活方式。

    但那个方珩就像是一只松鼠,哪怕她藏在草里、树洞、甚至枯枝烂叶下,对方都能将她扒拉出来然后兴冲冲的抱回自己的窝。

    余烬知道自己的形容其实并不贴切。

    比如禁闭室不是树洞,方珩带她来的地方也不是温暖的松鼠窝,但这念头一经萌生便再也不能翻覆。她甚至觉得她牵着自己的手,挺胸抬头颠颠的往回走的时候,总像个满载而归的松鼠,不长的几步路甚至被她走的很有些“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

    那人每每来和自己说故事的时候,脸上那种温柔像是一束光似的。但偏偏说出的话却让人哭笑不得,日复一日的相处余烬算是看出来了,方珩总当她是三岁孩子……

    但哪怕松鼠很可爱,余烬却依旧觉得头痛。

    方珩是个好人,好人四舍五入等于麻烦的人。与好人相反的不是坏人,而是……平常人,和平常人相处起来不必顾忌,更让人觉得舒服。所以余烬更喜欢和平常人呆在一起。

    比如孙珍香。

    方珩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余烬其实挺“喜欢”这个□□的。

    这是个好懂的女人。

    孙珍香不喜欢别人违逆她,尤其是不喜欢说话时被人顶嘴,或是被打断,哪怕是和颜悦色的辩解都不行。余烬是见过旁人想要解释些什么,哪怕说话的语气并不冲,但□□的火气就像是被浇了汽油,蹭蹭的往高处燎,最后是火山爆发。那张嘴会喷着口水无意义的破口大骂,你会听到许多不常见的生.殖器官、动物、以及你家人的随意组合。但余烬这个闷葫芦的性子反而让她少吃了不少苦,起码她从来没直面那些粗俗不堪的言语。“臣服”这一点,她做的很到位。

    但是,也不能一句话都不说,孙珍香需要一些存在感。你要适当的给她一些反应。她想要反应的时候,往往会鼻音很重的“嗯?”一声,一旦她有这举动,被训的人应该说一句:“您说的对”,得益于“哑巴”这件事,余烬不用说,她只要点点头,孙□□就会感到满意而继续说下去。

    只一点不好的是,孙珍香一讲起话来,总东拉西扯要很久很久的时间。她自己是坐着的,但被训的人往往要站一个早晨,还要忍受魔音贯耳,这是余烬觉得很难以忍受的地方。那怕是罚她去操场跑圈呢?

    而孙珍香和她没什么大的冲突,因为余烬实在是很听话的。让她帮那些“打过招呼”的人顶包受罚,她从没什么怨言,也不反抗,更不会有烦人的亲属找来理论。原本孙□□也想过让她帮别人写检讨的,但一想到这人是个傻的,索性也作罢,只让余烬受些体罚。

    比如罚站,比如跑步,再比如去帮忙换水洗衣服或是干些重活……这傻子别看长得又矮又瘦,但却是个能干活的,孙珍香不止一次觉得这小姑娘以前,大概是做过农活的,否则这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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