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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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旅游观光并没有多大兴趣。所以那天我们就在酒店休息。

    也就是在那一天,我发现格瑞的魅力有多难挡!

    那天早上我们自然起得晚,上午就在王府街逛了一逛,中午我们去一家酒店吃饭,楼面的一个女领班就主动过来跟我们搭讪,一边夸我长得干净漂亮,一双眼睛却只往格瑞身上飘!格瑞对漂亮的女孩儿向来是来者不拒,所以不但给她留了个电话,还半真半假说是出来旅游的,如果要约他,最好就在这一两天。

    谁知这天晚上,因为那几个早上很早就包车出去爬长城,中午太阳大的时候就往回赶,因此刚下午就回来了。一人睡了一觉起来,几个人就说想去北京最出名的同志酒吧找朋友。那种地方格瑞是坚决不去的,首先他不想让我去;第二,如果他跟著去,一定会不断有男人过来约他,他又不是真的同 Xi_ng 恋,那会把他烦死!

    等那几个人一走,我就看见格瑞掏出手机想打电话,但是还在他犹豫不定的时候,那个女领班却先打过来了。格瑞当然没跟我说就是女领班打的,但我从他接电话时的只言片语猜也能够猜得出来!

    结果,他就把我一个人留在酒店,又一再叮嘱我不准到处乱跑,然後就出去了。

    第八章(2)

    我一个人呆在酒店里,看电视,没劲儿;想睡觉,睡不著。

    那几个人当晚有没有回来、回来的有多晚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一直到将近两点,格瑞才回来。而且一回来,澡都没洗,上床抱住我就睡了。

    他晚上绝对不会不洗澡就睡,之所以不洗,自然是已经在别处洗过了,但……在哪儿洗的?为什麽抱住我就能睡著?

    唉!心里有点烦,不说了!

    不过因为格瑞而引起的烦恼,永远不会在我的笨脑瓜中存留太久!到第二天一早醒来,躺在格瑞怀里,看著格瑞英俊的睡脸,我忽然就又好满足!

    格瑞不是同 Xi_ng 恋,这个我妈也提醒过我,而且格瑞这麽英俊这麽帅,就像莫斯说的,几乎所有人都爱他,这样的豔遇,在他肯定就是很平常的事情!

    但是他们──包括这些豔遇女郎也包括从美国追到中国的像斯密斯那样的美丽男孩儿,都只能跟格瑞春风一度,而再难有机会鸳梦重温!唯独我,一个微不足道人人讨厌的小笨蛋,不但能够得到格瑞的疼爱和保护,并且与他夜夜共枕,那我还有什麽不满足?

    我只能对周围的一切,充满感恩!

    尤其是过一天,格瑞为了我跟汤姆森打了一大架,那更让我不能不知足了!

    说到打架,我还是先说一说跟他们相处几天以後对他们几个人的看法吧!

    当然我觉得莫斯最体贴,最善解人意,不管何时何地,他总会顾忌到所有人的感受!比方说当汤姆森、斯密斯还有格瑞只顾用英语交谈的时候,他会帮著我跟聂俊红翻译。反过来,当我们用中文交谈,他又会不断地给斯密斯汤姆森做翻译;再比方说当他知道我已经能够听得懂英语,而那几个人又在说一些对我来说很难入耳的话题的时候,格瑞并没有意识到不该在我面前说──因为他也是个什麽话都敢说的人,但是莫斯立即就会打断谈话,提醒他们注意。也所以,虽然他是个“娘娘腔”,可是几乎每个人都喜欢他!

    再就是要说说斯密斯。格瑞说斯密斯只是喜欢疯,人其实并不坏,我本来不信,而他也确实对我最不友好!但是几天相处下来,我才发现,人,真的是有很多面,也许在某个方面他会让人受不了,但在另一个方面,也许他就是一个大好人!

    而斯密斯,除了不该那麽“下流”那麽不害臊以外,其他各方面,都可算得上是一个绝对的大好人!可以说所有人中最直爽最没有心机的是他,最善良最热心助人的也是他!

    比方说遇到乞丐──任何大城市,一定会有很多乞丐──一定是他最先跑上去投钱!以至於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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